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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关于集中办理毕业生图书清还及离校手续的通知
发布:图书馆 发布时间:2019-05-16 动态浏览次数:38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图书馆定于近期为毕业生集中办理图书清还及离校手续,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5月16日-17日(本周四至周五)统计学生借书情况,并反馈给各学院。

图书馆将清理统计各学院学生借书情况,将有未还图书的学生名单反馈给各学院,请各学院通知到有关学生,及时到图书馆清还图书,以便于下一步各班级到图书馆集中办理离校清单盖章手续。

二、5月20日-22日(下周一至周三)以班级为单位办理离校清单盖章手续。    

毕业生有未还图书的或图书丢失的,需首先到原图书借出窗口办理图书清还或赔偿手续,图书清还赔偿手续办理完结后方可办理离校清单盖章手续为方便毕业生,新校区、南校区和北校区学生如有跨校区借书的,可就近在本校区还书,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将归还的图书集中带到所属校区。

为提升工作效率,减少等待时间。无需清还图书或已清还图书的班级可在520-22(周一至周三)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清单盖章手续,如无特殊原因不个人单独办理。届时,请各毕业班班长或其他班干部携带本班全体学生的学生证、离校清单、毕业生名单(需与离校清单相对应,包括姓名和学号,离校清单按毕业生名单排序按规定时间办理离校清单盖章手续,具体安排详见文后附件。

三、5月23日-24日(下周四至周五)个别办理和收尾工作。    

个别毕业生如因特殊原因没有随班级集中办理的,可以在周四、周五两天集中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清单盖章手续。图书馆统计尚未还书的学生情况,及时通知到有关学院,做好收尾工作。

四、特别提醒

1.毕业生应首先办理图书清还或赔偿手续,然后由本班集体办理离校清单盖章手续。个别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在523日以后单独办理。

2.由于工作时间集中,请各学院组织好各自学生,按规定要求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   

2019516

  

附件:毕业班办理离校清单盖章手续时间安排表

一、新校区图书馆

日期、时间

上午

下午

520日(周)

体育学院音乐学院

外国语学院

521日(周)

数学学院、计算机学院

学院

522日(周)

理工学院、初等教育学院

管理学院

办理地点:新校区图书馆三楼西侧信息部机房(紧邻第三书库)。

二、南、北校区图书馆

南、北校区图书清还或赔偿手续以及离校清单盖章手续均集中在520日、21日两天办理,请美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做好相应安排。

办理地点:南校区图书馆一楼书库;北校区图书馆一楼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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