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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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读者须持借阅证或开通借阅功能的学生证到馆借书或阅览。

二、读者入开架书库借阅时,应先经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有序进入书库自行挑选借阅(不得带包入库)。

三、读者入阅览室阅览时,持本人借阅证或开通借阅功能的学生证,应先经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有序进入阅览室自行挑选查阅;阅览结束后,读者须将书刊放回原处,方可离开。

四、读者须按架标认真查阅且将书位卡放置取书位置,不借时,请将书放置原位,且勿乱插乱放。

五、选好书后,请到工作台将借阅证或开通借阅功能的学生证、书位卡、书一并交给管理员,办理机读借阅手续。

六、借书时应遵守机读管理制度,按规定册数借阅,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读者一次借阅册数为:教师10/人;职工5/人;学生4/人。教工读者借阅期限为100/册;学生读者借阅期限为30/册。

七、本馆资料室、阅览室的图书、报刊原则上不外借,只限室内查阅。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馆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但须在一周内归还。

八、读者借阅书刊时,应全面检查,如发现污(涂抹圈点、油渍、污渍、水渍)损(破页、缺页、散架)等现象时,应事先声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否则归还时工作人员发现污损的,按有关规定赔罚。

九、读者所借阅图书,若馆内急用时,不论是否到期,必须及时归还。

十、读者借阅图书时,不得冒用他人借阅证或开通借阅功能的学生证,否则,本馆将当场没收,并按丢失借阅证或学生证处理。

十一、归还图书时,需带借阅证或开通借阅功能的学生证,以便查对和登记有关事宜。

十二、书库设置防盗监测系统,凡盗书者,将予以原书价10倍以上处罚。

十三、请读者爱护图书并妥善保管,凡污损、丢失图书或超期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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