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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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阅证

图书馆开通“一证多用”服务,我校学生可凭借学生证,到图书馆开通学生证的借阅功能,即学生证当借阅证使用。

二、借书

1.凭本人借阅证(学生证),经登记并领取书位卡,即可入库(室)选书。

2.选书时请把书位卡插入该书的位置,然后抽出要借的书籍,抽阅的书籍若不需要,即把书籍放回原处,同时抽出书位卡;若需要借这本书,则抽出书位卡,然后拿着所要借的书连同书位卡一起到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如果只是查阅一些资料,也可就室阅览。

3.利用计算机检索机读目录,将您所查询到的图书书名和索书号记下来,再到相关的馆藏地查找。

三、预约与续借

1.当读者需要的某种图书已借完,可办理预约借书。每位读者可预约1册图书,预约的图书归还后将为读者保留3天,过期不候。

2.每本书学生可借期限30天,教师可借期限100;一本书最多可续借两次,每次续借期限与初次借阅天数同。

四、还书

1.何处借书何处还。

2.还书是将书交给工作人员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撕页、涂改、逾期等现象,检查无误,即可办理还书手续。

五、阅览

学生读者凭借阅证(学生证)方可入室阅览,阅览室的资料只限室内查阅,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馆领导批准)。读者进入阅览室,须先在计算机上登记,阅览结束后,读者可将期刊、报纸放回原处后方可离开。资料室、过刊室凭借阅证(学生证)可查阅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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